、专业简介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软件工程领域涉及软件需求分析、软件设计、软件构建、软件测试、软件维护、软件项目管理、软件质量保证、软件过程管理与工具等知识域,这些知识域的研究和应用是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的基础。本专业学生将系统地接受软件工程领域的专业研究和应用的教育及训练,成为了解软件工程领域前沿技术和开发方法,具备软件项目分析、设计、开发和测试能力,有一定的项目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软件项目开发和测试的高级软件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所在学科具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和“软件工程”工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针对软件产业人才需求,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基础理论、软件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及应用知识,具有软件开发能力以及软件开发实践经验、项目组织的基本能力和工程素养,具有初步的创新和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够从事软件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应系统掌握软件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分析、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等工作的能力,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毕业后可在与软件产业相关的科研部门、软件开发企业、软件技术教育单位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软件产业技术的相关工作,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掌握基本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社会责任感; 2.掌握从事本专业所需的数学和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系统科学知识; 3.了解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基础性和专门性软件工程技术知识,熟悉软件开发的各个关键环节; 4.熟练使用1-2种主流的软件设计工具,能够对用户需求进行整理分析,并通过设计工具对软件整体结构进行设计; 5.熟练掌握1-2门程序设计语言,能够使用主流开发工具进行软件编码、调试和测试; 6.熟悉软件项目管理过程,能够使用主流的项目管理软件对软件项目进行管理; 7.经过系统化的软件工程训练,具有参与实际软件项目开发的经历,具备作为软件工程师从事工程实践所需的专业能力; 8.充分理解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具备个人工作与团队协作的能力、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9.具有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材料,且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国项目的交流合作能力; 10.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理解软件工程技术伦理的基本要求; 11.了解软件工程学科的前沿技术和软件行业发展动态,在基础研发、工程设计和实践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12.具备自我终身学习的能力,能够自主学习软件开发的新概念、新模型和新技术,使自己的专业能力保持与学科发展同步。 三、主要课程 本专业的主干学科是软件工程,核心知识领域包括:计算机基础、数学和工程基础、软件建模分析、软件系统设计与开发、软件测试、软件质量管理、职业实践。主要课程包括:计算机引论、离散数学、程序设计基础、软件工程、计算机组成原理与接口技术、数据结构、数值计算方法、软件设计与体系结构、软件代码开发技术、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原理、数据库原理、Web开发应用基础、计算机图形学、汇编语言程序设计、Java语言程序设计、.Net程序设计、软件测试技术、嵌入式系统、计算机体系结构。由于本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所有主要课程都安排在前三年,第四年主要进行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 与主要课程配合的实践性教学与专业实践如下: (1)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安排与专业应用领域有关的教学实习。包括软件工程各知识领域的常用分析、设计、开发工具软件的应用;程序设计、操作系统、数据结构、软件工程、Web应用开发、计算机图形学、嵌入式开发等课程设计;计算机硬件实验、操作和毕业设计等。 (2)专业实践:内容包括软件工程规范实践,应用软件工程学方法进行Web信息管理、图形图像、交互应用、嵌入式系统等软件的开发实践,在企业进行实战软件项目开发、软件测试、项目管理等实践。 四、学制、毕业条件、授位条件 表1 达到软件工程专业毕业所要求的课程学分结构表 课程类 | 课程组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备注 | 通修通识课程 | 通修课程 | 必修 | 41.5 | 22.43 | 含依附理论的实践学分 | 通识与素质拓展课程 | 限选 | 10 | 5.41 | | 学科基础课程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35 | 18.92 | 含依附理论的实践学分 | 专业课程 | 专业基础课程 | 必修 | 28 | 15.14 | 含依附理论的实践学分 | 专业核心课程 | 必修 | 23 | 12.43 | 含依附理论的实践学分 | 专业选修课程 | 选修 | 15.5 | 8.37 | | 集中实践环节 | 学年阶段性训练 | 必修 | 18 | 9.73 | | 毕业综合训练 | 必修 | 14 | 7.57 | | 总计 | 必修 | 159.5 | 86.22 | | 选修 | 25.5 | 13.78 | 合计 | 185 | 100 | 备注:在所有必修课中,实验、实践学分占68.5学分(37.03%);选修课中的实践学分随选课不同而不同。 |
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实行以学年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根据自己条件缩短或延长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3-6年)。 毕业条件:求学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习,所获学分达到185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如表1。 授位条件:达到毕业条件,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70分或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75分,毕业论文成绩?70,重修学分不高于45分;英语通过CET-4,且获得以下三类证书之一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1)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及以上证书;(2)通过工信部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CEAC认证考试(计算机软件开发类),获得程序员或相关证书;(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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